第九条 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中9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中语、数、外不能出现C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中8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中语、数、外不能出现C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获得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可以报考。
第十条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网 , 进入“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正确无误后,用A4纸打印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 材料递交: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字样。具体书面材料含:
(1) 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 对于符合校长推荐报名资格的考生,需由中学校长提供《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校长推荐表》(此表可在宁波诺丁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
(3)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4)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6) 英文个人陈述,内容可包括个人特长及爱好、成长经历及体会、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对未来规划、对申请专业的理解等,字数不限;
(7) 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3. 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东路199号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8180668,88181370,88180004,邮编:315100 (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